Logo 热线
新闻分类
底部
留言咨询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北京智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15611778465
固话:15910531382
传真:15910531382
邮箱:1937867835@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六号楼6219室
底部
新闻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 详细信息

关于规范船舶进口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9-25  阅读:4543次
 海关总署:

  近期,一些地方、部门在未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保税港区对进口船舶实施保税登记。为维护税收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航运业政策与船舶工业政策之间的协调性,现就规范船舶进口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进口保税政策不适用于并不能实际入区的进境船舶。为规范政策,避免对国内船舶工业的发展造成冲击,除符合条件可享受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船舶外,其他在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登记的进境船舶,应按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统一执行现行船舶进口的税收政策,照章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28日

上一篇: 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
下一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


Copyright © 2004-2017 北京智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本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15611778465固定电话:15910531382  监督电话:13552217142  公司邮箱:1937867835@qq.com
智宝教育  自考  网络教育  在职研究生  会计年检  会计证延期   会计服务  会计培训  企业内训
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六号楼6219室
备案号:
京ICP备14023321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7385号


 


收缩
  • QQ咨询

  • 智宝教育
  • 智宝教育
  • 智宝教育
  • 电话咨询

  • 15611778465